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主要承担:承担本市卫生健康统计、行业统计标准制定及测评、智慧医疗及“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新技术研究推广等工作。因我单位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
二、岗位招聘职数及条件
(一)卫生统计(1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行业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
岗位要求:
1. 统计学、医学(包括公共卫生)、经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统计分析和研究能力;
3. 熟练运用SPSS等数据分析工具;
4. 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卫生测评分析(1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应用情况研究分析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软件工程、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可熟练操作SQL等数据库软件,并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整理能力;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有一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4. 具有医疗行业信息化3年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卫生标准研究(1名)
岗位描述:
负责本市卫生健康信息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标准规范推广应用等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卫生事业管理、医院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熟悉卫生健康信息发展趋势和学科前沿,了解标准制定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研究撰写能力;
3. 具有卫生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优先。
(四)数据评价研究(2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统计数据的分析挖掘及报告撰写等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医学、统计、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掌握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与挖掘利用的研究方法,熟练操作Python、R等相关数据管理和分析挖掘软件;
3. 熟悉医疗卫生相关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五)数据库维护(1名)
岗位描述:
负责数据库维护的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 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熟悉SQLServer、MySQL、Oracle等主流关系型数据库,能熟练使用SQL语言;
3. 熟悉分布式数据库和国产数据库者优先;
4. 具有卫生行业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妥附件中的《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并签字(word电子表格及签字扫描件一并发送),同时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
(1) 身份证扫描件(外省市社会人员请务必附上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扫描件;
(3) 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4) 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以上登记表和审查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应届或非应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7日。
2. 注意事项:
(1)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并附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包括应持有学历学位证书,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均按社会人员进行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条件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于报名截止日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其他对象认定和条件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
3. 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由统计中心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同时设定最低面试分数线,通过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通过邮件或短信进行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录用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科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77号14楼 邮编200040
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 联系电话:021-22121885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
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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