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春市“稳就业、保民生”的工作要求,提 升就业能力和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1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吉林省户籍;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年龄:女性18-47周岁;男性18-57周岁。
(二)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2﹞90号)要求,招聘对象需经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之一的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4.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6.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7、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驻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失业人员。注: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满两年以上和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等身份)有工商信息的人员不予报名。由于隐瞒相关就业、失业情况的经核实不予录用,已录用人员经查实后予以辞退,已享受的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全部退回。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月3日4日-3月8日
2.报名地点:农安县人社局一楼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
3.报名电话: 0431-83597077
五、管理与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因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终止协议。
(二)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用人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注: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岗位补贴参照农安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