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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酒泉瓜州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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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8 23: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切实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瓜州县公安局决定在县政府核定的名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岗位

1、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限男性,工作岗位根据瓜州县公安局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月29日08:30-3月10日18:00

瓜州县公安局四楼西侧政工办公室

3、咨询电话:

0937-5948528

13830702559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并服从岗位调配;

5.具有瓜州县户籍或已办理瓜州县内居住证;

6.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8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下,18周岁(2006年2月28日以前出生)以上;

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及明显疤痕,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单侧矫正视力在4.8以上。

(二)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报名资格(含军队院校);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1张。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治安处罚或强制戒毒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已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受到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答题时间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1日(星期四)早晨9: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瓜州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在岗工作期间享受带薪休假、教育培训、食宿等基本保障。招聘的工作人员依法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公安机关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相关精神,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参加工作满六个月,从次月起根据个人条件套改层级并享受层级工资,全额工资为5600-6900元(含单位交缴五险一金)。招聘的瓜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均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本县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权力。主要职责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相关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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