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成立,注册资本壹亿元整,为红原县委县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融资担保、城乡开发、农牧业开发、旅游开发、工业开发、砂石开采、劳务开发等融资、管理事务,为加快保障公司发展,进一步强化人才结构支撑,按照公司发展战略部署以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企业高管。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二、岗位设置
设置岗位9个,分为三个类别,均为两年任期:
(一)企业高管正职
1.副董事长、总经理1名。
(二)企业高管副职
1.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审计委员会主任1名;
2.副总经理、工会主席1名;
3.财务总监1名;
4.副总经理1名。
(三)子分公司总经理
1.县雅克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和原县琼钦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总经理1名;
2.县雅克城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县琼钦城市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
3.县雅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县琼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
4.县雅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县鹏呈祥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并入)总经理1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3.年龄在22—48周岁(1976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专业不限。
8.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审计委员会主任职位须为中共党员,且党龄为三年及以上。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参与及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公开报名
报名人员需将《红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yxgbg@163.com),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8日(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8日18:00)。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本次考试不收取笔试、面试相关费用。
(二)资格审查
中共红原县委组织部对报名者提交的《红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4月11日20:00前通过电话反馈报名者。初审合格者于2024年4月12日(全天)前到中共红原县委组织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地址:红原县霞穹中街7号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报名所留电话无法接通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考试资格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本次考试不分岗位,采用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上午09:30
笔试地点:红原县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
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于2024年4月13日晚24时前在“红原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取前45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45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4月14日上午09:30
面试地点:红原县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考察考生的综合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及最低分,取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笔试、面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总成绩于2024年4月16日晚24时前在“红原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者。
(五)考察与体检
考试总成绩只作为进入考察环节资格条件,不作为是否聘用依据。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若进入考察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考察。
拟考察人员名单于2024年4月底前在“红原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并电话通知拟考察人员。
考察由中共红原县委组织部、红原县财政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情况经中共红原县委研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不唯分取人,择优确定是否聘用,具体聘用岗位、人数由县委确定。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红原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
拟聘用人员需到红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可视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红原组工”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两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提前3日通知本人结束试用期。
1.在选聘过程中有(包括但不限于)编造或隐瞒证书证件、社会荣誉、履历、重大疾病、犯罪行为等情况者;
2.有严重政治、经济问题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
3.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4.明显达不到职位任职要求、不能履行相应职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者;
5.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五、聘用人员待遇
1.试用期工资待遇均为8000元/月(包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二金”部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县国投公司企业高管正职、副职、子分公司总经理薪酬待遇均为年薪制,年薪制(税前)包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二金”部分,“五险二金”的缴纳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缴纳。由基础年薪、绩效年薪、廉政风险金构成,按4:4:2的比例执行,其中基础年薪40%、绩效年薪40%、廉政风险金20%,董事长年薪40万元,总经理35万元,其他企业高管副职30万元,子分公司总经理执行企业高管副职薪酬待遇。具体薪酬待遇以合同为准。
六、其他
1.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需辞去原来从事工作。
3.本公告由中共红原县委组织部、红原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7-2663008
监督电话:0837-2661817
附件:红原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