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某机关单位
二、岗位名称及任职条件:岗位:文员1名(男性)。任职条件:1.大专及以上学历。2.35周岁(含)以内。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签约方式: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四、薪资待遇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两个月,工资待遇按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参考标准执行,试用期通过后享受“五险一金”缴交待遇。五、工作地点:延平区六、应聘方式1.报名地址:(1)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5楼(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邓先生0599-8876567、13859337917;(2)延平区文体路人武部,联系人:胡先生(人武部)18850676879;2.应聘者报名时请携带一寸彩照一张(近期免冠)、个人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其他说明1.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延平区人民武装部。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3.面试: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4.体检: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5.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