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人社发〔2024〕61号》文件精神,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三原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2个,主要从事事业单位工勤保障工作.
二、招聘条件
㈠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我县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三原县人交流中心进行就业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以下人员:
①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②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③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④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
⑤失业的残疾人;
⑥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⑦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⑧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⑨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㈢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报名时间、方法
㈠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㈡报名方法:本次报名应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三原县人才交流中心,地址:三原县丰原街中段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四、招聘程序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应聘者应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报名。应聘者应于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求职登记表》,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应聘者视为放弃。
3、资格初审。应聘者报名后,由三原人才交流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面试。三原县人才交流中心对应聘者资格审核后联系用人单位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5、公示。面试结束后,合格人员由三原县人才交流中心在三原县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syrcjlzx)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 天。
6、签订协议。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予以录用,用工协议一年一签,期限不超过三年。
监督电话: 029 32256620
029 32263149
三原县人才交流中心
2024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