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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 医共体招聘公告(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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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6 18: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快推进第七师胡杨河市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建设发展,及时补充工作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精神,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为编制备案制人员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6人,涉及36个岗位(其中总院65名、分院1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招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年满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本次公开招聘的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免笔试条件

报考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分院的医疗卫生岗位免笔试。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第七师门户网(http://www.nq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连接入口:http://btdqszyy.zhaopin.com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10:00至4月25日20:0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指定报名网站(http://btdqszyy.zhaopin.com,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4月15日10:00至4月25日20:00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http://btdqszyy.zhaopin.com)点击右上角【我的报名】,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如未通过,请及时修改或改报其他职位。

1.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为1:3,特殊需要岗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核定。

2.岗位取消。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于4月29日上午12:00在兵团第七师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板块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3.岗位改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6:00-20: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对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缴费时间

2024年4月15日10:00至4月25日2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4月25日20:00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成功与否以缴费确认为准。笔试岗位报名费95元;免笔试岗位报名费1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缴费确认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缴费确认后即可打印《报名表》,考生于2024年5月7日至11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科目、时间、地点、方式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汉语试卷),主要参考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内容,重点测试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1日。

笔试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兵团奎屯中医院(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

(六)面试资格复审

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1.面试时间: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4.成绩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十)递补

面试合格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用人单位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牵头组织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二)公示

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第七师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三)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四)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第七师胡杨河市纪委监委、卫生健康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2-3906059  0992-6687517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招聘工作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及七师门户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团场医院招聘的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类专科生,到岗后需签定在团场服务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

8.本《公告》由第七师胡杨河市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2-3251069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85629、85503



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兵团奎屯中医院)医共体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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