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经英吉沙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选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
英吉沙县本次拟招聘辅警50名(详见附件1《英吉沙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4.男性,民族不限,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4年4月16日至2006年4月16日期间出生),身高170cm以上,不得超过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
5.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或精神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心理素质和能力;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应聘人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需学信网可查询);
7.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优先招聘。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查清或者结案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6.原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辞职、辞退、开除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对象不限定户籍,由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4月30日。
2.报名地点:英吉沙县公安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英吉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表中个人简历、奖惩情况、家庭成员
和主要社会关系应如实认真填写。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3)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需注明“以上学历是本人真实学历”,签名后按捺指印。
(5)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需一并提供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6)如有其他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驾驶证等材料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7)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个人征信报告。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1)至(7)项纸质版材料进行报名。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
中填写详实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经现场核验后,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
(三)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的由工作人员当场对其携带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后续环节;信息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或错误、不完整的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政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点领取《2024年新疆英吉沙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附件3)。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完成政审后交回报名点,英吉沙县公安局对政审情况进行复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笔试: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为准,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试卷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最低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并在英吉沙县公安局报名点进行公示。
(六)面试: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同时公示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现场答题方式,面试人员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能测试:应聘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参加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
(八)体检: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由英吉沙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见附件4)。
体检地点:县级以上医疗体检机构,具体地点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及放弃体检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签订劳动合同:经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人员,在英吉沙县公安局报名点进行公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由英吉沙县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辅警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待遇由县财政保障。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2.请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异,对考核合格工作满1年的,可按英吉沙县公安局辅警请销假管理办法享受相应假期。
七、本简章由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英吉沙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报名咨询电话:18130830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