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49|回复: 0

2024青海果洛州玛沁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公告(3人) ...

[复制链接]

1044

主题

1046

帖子

1740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740
发表于 2024-5-15 09: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玛沁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符合条件的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被聘用人员按玛沁县人民法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三、岗位职责

警务辅助岗位,负责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等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警校及有从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006年5月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报名: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 安全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起至5月15日18点截止,周末除外(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三张;

(6)报名表;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果洛州玛沁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网上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750378363@qq.com

联系人:索南措 1860975626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考察项目共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部分。

1、笔试

笔试由玛沁县人民法院自主命题,主要考察考生法律法规知识及岗位所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保留2位小数。

2、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保留2位小数,成绩当场公布。

3、体能测试

警务辅助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有关标准执行,测试项目包括1000米、4*10折返跑、摸高、立定跳远等。体能测试成绩当天公布,测试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体能占考试总成绩的20%。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失去应聘资格,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4、成绩计算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5、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政审

1、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行;由政治部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政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政审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

2、聘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招聘程序,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内按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比照本院现有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实行工资增长机制。

(二)其他福利待遇:享受相关职业待遇,为其提供服装、就餐、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差旅费等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七、其他以上公告未尽事宜,由玛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见原文


玛沁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8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1-24 05:41 , Processed in 0.05023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