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兴青战略,全面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人才兴绥20条》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绥化市委人才“十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开展“校园引才”活动,吸引集聚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来青就业创业,按照绥化市委组织部、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经青冈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青冈县2024年“县委书记进校园”—哈尔滨商业大学专场校园引才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考”“察”结合、择优引进原则。
二、引进计划
此次共引进事业单位人才20名,企业人才8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青冈县2024年“县委书记进校园”—哈尔滨商业大学专场校园引才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青冈县2024年“县委书记进校园”—哈尔滨商业大学专场校园引才活动企业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引进对象及方式
事业单位面向哈尔滨商业大学引进2024届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现场报名、面试、签约的方式进行。
企业面向哈尔滨商业大学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以面谈、投递简历方式进行。
四、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硕士研究生年龄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含)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含)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4.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青冈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5.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9.截至报名结束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1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
由参加招聘的企业单位自行确定。
五、事业单位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自2024年5月17日起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net.gov.cn/)发布引才公告。
(二)现场报名
5月24日上午8:30-11:30,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A区0号楼一楼大厅举办专场招聘会,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招聘会现场展位直接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度“县委书记进校园”青冈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一页);
3.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4.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需盖教务章);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6.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附件5);
7.报名人员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所在党组织盖章)。
报名结束后,青冈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条件予以审查。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以上材料原件因时间原因不能及时提供的可与体检结果一并出具。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面试不设定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等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并签订《青冈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放弃签约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五)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考生须在签约后5日内,在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项目详见《青冈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表》(附件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对考生在校表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进行了解,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核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未经审核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体检报告原件扫描PDF版或拍照发送至邮箱:qgxrcb2516@163.com。
原件及复印件邮寄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原政府办公楼507室人才办,收件人:范闯,电话:0455-3242516。
(七)公示和聘用
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2024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考生自备),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申请调出的,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调转等手续(服务期时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六、政策待遇
企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符合《人才兴绥20条》(绥发〔2024〕5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七、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及时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绥化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冈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5-3242516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青冈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