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高素质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提升区域教育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宝安区教育局决定举办2024年深圳市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专场招聘会,本次招聘会包含线上资格初审和线下现场招聘两个环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民办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
线上系统报名:2024年5月22日-6月4日24:00
线上资格初审:2024年6月5日-6月7日
线下现场招聘:2024年6月15日(周六)09:00-17:00
二、招聘地点
线下现场招聘:深圳市桃源居中澳实验学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二路138号,出行交通指引:地铁12号线-西乡桃源地铁站A口步行110米或其他交通工具可抵达)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24年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
1.全国在职公民办教师及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等;
2.应届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五、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各学校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关要求
(一)报名学历
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报名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名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二)报名专业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三)职业资格
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本人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肆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6月4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s://bazp.zhaopin.com),填写报名信息。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应聘人员对所填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
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应聘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名岗位。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含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须同时上传;
(3)学位学历证明;
(4)能证明个人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各类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者报名或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名,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于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7日期间组织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报名者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按不少于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择优确定进入面谈人选。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面谈人选,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谈
由用人学校于2024年6月15日9:00-17:00在招聘现场分别设点,组织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进行面谈,每个面谈组的评委人数不少于2人。
(四)面试
用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结构化面试或试讲、试课等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可结合面谈在招聘当天一并进行,用人学校可根据应聘人员表现在招聘现场决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也可与应聘人员于面谈结束7个工作日内另行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每个面试组的评委人数不少于2人。
(五)体检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在正式入职前应由用人学校组织参加入职体检,体检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体检费用由用人学校承担。
(六)签订就业协议
由用人学校自行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可在安排面试当天或由双方商议决定。拟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生活待遇由用人学校和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应届毕业生落户问题按相关规定办理。
九、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深圳市桃源居中澳实验学校
承办单位:北京网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有关说明
1.此次招聘岗位性质为民办学校教师(非正编),各民办学校自主决定招聘人员数量和岗位设置条件,自主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相应的民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2.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深圳市桃源居中澳实验学校、北京网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各民办学校和应聘人员搭建面试平台,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3.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