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是哈尔滨市卫健委直属的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精神心理并举,治疗预防并重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九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安定医院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医疗合作单位,担负着哈尔滨市及周边市县人民群众精神、心理疾病的防治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附件1)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附件1)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6月17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微信公众号下载《2024年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护士执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单;
6.《诚信承诺书》(附件3);
7.近期2吋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8.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具体事宜见微信公众号或医院电话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2.报名地点:道外区宏伟路217号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科教楼2楼人事科。
3.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4.咨询电话:0451-82426085。
5.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微信公众号以《通知》方式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微信公众号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6.准考证发放。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持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医院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考察考生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请登录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递补意见,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成为递补人选。
六、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医院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护士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2425670。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
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