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8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贫困家庭的实际需求和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需要,现面向贫困家庭招聘公益性岗位乡村保洁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乡村保洁员3人
二、岗位职责
负责村公共场地清扫保洁
三、招聘条件
1.属小池镇脱贫不脱政策户;
2.年龄:男性18-59周岁,女性18-49周岁;
3.有安置岗位所具备的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外出就业困难的;
4.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5.已安置过两次的人员不能再申请。
四、工资待遇
人社局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新罗区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超出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按月发放。
五、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9日止
六、报名方式
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小池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名。
联系电话:0597-3213015
新罗区小池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