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特制定2024年科研助理(非编制)岗位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科研助理(非编制)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人员仅限于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七)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八)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聘用待遇
(一)科研助理岗位为非事业编制岗位,工资按《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学院为科研助理免费提供住宿和工作日早中餐餐补。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按报名要求将报名材料发指定电子邮箱。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7月2日。
2.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科研助理(非编制)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其他能证明应聘者能力的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3.报名材料接收邮箱:应聘人员请按要求将所有应聘材料一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gzjszyrsc@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如:科研助理01岗+张某某。材料不全者学院不予受理;扫描的图片请自行修改大小,太大会导致系统拒收;
4.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院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通知仅以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针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公告在学院官网发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安排,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按招聘进程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考察时间按招聘进程另行通知。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拟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六、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并严格遵守贵州省及学校相关规定。相关通知以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二)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
(三)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者,学院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1.本人自愿离职;
2.经用人部门、二级学院考核不合格人员;
3.违反国家及学院相关规定的。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1-82509523。
(五)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0851-82547051。
本方案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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