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利川夷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夷水水务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单位简介
夷水水务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9日,是经利川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全资企业,注册资金4.5亿元。企业经营范围为城镇(乡)给水与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城市防洪、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与区域性水资源综合开发、水利风景区、矿泉水生产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招聘工程技术负责人1名,工程技术管理员1名,机电设备管理员1名,工程资料员1名,财务会计1名,文秘1名,行政管理1名。详细岗位计划见《利川市属国企夷水水务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应聘人员请关注“全和人资”公众号,下载岗位计划表。
三、用工形式
用工形式为劳动(务)合同制,本次拟聘人员与利川夷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资格条件中所列专业类别,系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且与《岗位计划表》中“岗位职责”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我公司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并在报名邮件中进行备注说明。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由我公司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专业方向、专业背景和所学核心课程的匹配性,对考生专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以报考);
3.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承诺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岗位调剂和工作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处于诫勉、组织处理或其他处罚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与原单位有竞业禁止约定的;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现役军人;有吸毒史的。
2.应聘人员报考岗位符合任职回避原则,不得报考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
3.《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情形。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投递简历、资格审查及面试、考察及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投递简历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8日。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将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有效证明(至少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盖章工作证明其中一项)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整理为压缩包投递至报名邮箱:quanherenzi2@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及应聘岗位(格式如:“张三应聘工程技术负责人”)。
3.未按要求投递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投递简
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预审,公司将根据简历分析择优通知相应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针对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在面试前增设笔试环节,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三)考察及体检。公司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进
行考察,结合以上环节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公示及聘用。拟聘人员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取消或主动放弃招聘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另行发布公告,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录用的,招聘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本次招聘所有报名资料将严格保密,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如应聘人员条件不能达到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4.应聘人员对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公开招聘办公室电话:0718-7295855。
5.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全和人资公司负责解释。
利川市全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