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紧缺工作人员8人。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坐落于呼和浩特市中心,其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始建于1958年)和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研究所(始建于1956年)。2013年,正式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承载了六十年的风霜雪雨,六十个春秋的跌宕起伏,在继承传统中医药文化的基础上,博采众长、兼容并蓄、开拓创新,使医院发展成为内蒙地区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制剂、养生于一体的自治区级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8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达7.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即2006年7月4日(含)
以前出生的,具体要求参照岗位表执行;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紧缺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9月30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岗位所需经历,可以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全日制教育本科、
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参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3.对未取得住院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2024年应届
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2024年住院规范化培训考试的住院医师,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8:00—7月9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2: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网站(网址:bmkspt.com)。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
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2024年7月5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报考者要在交费成功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2.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20元(报名费),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5)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24:00。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完成。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5日上午9:00-12:00;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住院楼5楼多功能报告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11号)。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硕士研究生
岗位的应聘人员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须携带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5)报考医疗岗位的另需提交研究方向证明、医师执业证、职称证、注册证、规培证原件(2024年参加规培考试人员需开具证明)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PPT演讲结合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技能测试时,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须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我院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我院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7.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3.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71-6923083(纪检监察部门)政策咨询电话:0471-6920062(人事管理部门)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202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