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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永州蓝山县事业单位招聘32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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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1 19: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蓝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见《蓝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待遇

经考试、考核合格并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录岗位表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报考人员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不予聘用。

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认定;

根据《关于印发<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蓝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此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可通过蓝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人事信息”查阅相关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在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此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报考资格。若由他人代报,则由代报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以及报考人的电子照片,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③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已为国企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隐瞒实情等导致无法正常完成聘用手续的,自行承担责任⑤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⑥岗位条件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

4.报考人员可自行下载附件中《蓝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经现场资格初审后的报考人员,统一拍摄数码相片,并递交报考资料。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5.准考证由县人社部门统一印发,考生凭身份证于笔试前3日内的上班时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6.报考人员提供的《蓝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讯工具的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后仍然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考生缺考导致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者60分。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身份证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2日内到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书面申请查分,不受理委托查分。

1.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蓝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蓝山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公告。

3.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5.综合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科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岗位的面试人选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入围递补。

3.不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4.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2.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入围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均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到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缺少其中任何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统一管理,本次招聘过程均不使用电子身份证件或驾驶证等其他证件)。笔试准考证贯穿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聘用完成后。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公开招聘有关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各个环节相关信息都将在蓝山人民政府网的“人事信息”上公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处理。

5.考生一经聘用,必须按岗位表中最低服务年限为蓝山服务,未满服务年限原则不予调动。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

7.本公告解释权归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

1.对招聘岗位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附件1中单位咨询电话。

2.考务咨询电话:0746-2225892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46-2213462 县人社局办公室

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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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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