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紫阳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用工人员与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职责
紫阳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在院机关及基层法庭从事审判辅助工作(书记员或其他辅助岗位等)。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
7.同等条件下合法持有C证以上(含C证)驾驶执照且驾龄2年以上人员及退伍军人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开除处分或被原单位辞退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4.其他不能应聘的条件(注: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8日起,招满即止。
(二)报名地址
1.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9号,即安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楼408室,工作时间 9:00-12:00,13:00-17:30;
2.紫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紫阳县人民法院机关503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
0915-8185989
0915-4418118
(四)报名投递邮箱
hanlinhrak@163.com
290149404@qq.com
(请附上个人简历,邮件标题必须备注报名单位及岗位信息,个人简历需提供联系方式、报名单位及岗位名称)
(五)报名资料要求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一页正反双面);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有驾驶证需提供驾驶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一寸同一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4.按公布时间和地点报名,经审核考察面试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工资每月2000元,正式录用后,按照工作不同年限,以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的1.2至1.6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年终经考核合格发放一定绩效工资。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