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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2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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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4 21: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栖霞生态环境局辅助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记录;

3、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意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8年9月至2006年8月之间出生);

7、性格开朗,乐观向上、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4、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备注:

(1)岗位的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应聘者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告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上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传送至邮箱(njnzhr@163.com)。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邮箱时间为 2024年8月26日9:00至2024年9月2日下午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招聘单位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材料中应包含: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电子照片;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2024年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

4、报名咨询电话:025-68561408(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线上初审

1、初审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5日17:30。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填写错漏、模糊不清、资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笔试

1、初审合格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或短信及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及时查收邮件或短信及保持电话畅通,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视为放弃此次考试

2、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3、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4、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出具后,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按通知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一张,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及时查收手机短信,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4、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录用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短信为准。

2、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3、在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计划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综合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2、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需参加完体检要求的所有项目,否则视为体检不合格。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人员方可聘用。

(九)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g.gov.cn)上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聘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聘期内按照相关要求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和受委托的南京宁众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5-85570457

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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