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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泉州水务集团权属企业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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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6 22: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含权属企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公司简介

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系泉州水务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以“泉州市市政排水设施运维管理平台”为发展定位,承接中心市区污水处理、排水管网及内沟河水系整治、建设、日常管理和运营维护等业务,推进排水一体化、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及内沟河水质提升工作,着力补强水务集团“市政排水”板块。公司现有全资及控股企业7家,分别为泉州市政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水务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水务有限公司、泉州市洛江万弘水务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海丝正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领尊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全力推进中心市区排水设施的排查、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4个岗位11人。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招聘相关专业要求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设置,境外院校开设的专业不在该目录内的,由集团认定。

备注:

1.所有考试招聘岗位,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免笔试:一是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资格证书的人员;二是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或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前300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2.以上非研究生岗位,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工作年限要求可适当放宽两年。

(二)应聘者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

4.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 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 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 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

5. 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6. 其他不宜报名的。

(四)特别说明

1. 对于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被录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调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事业)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2.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对于境外院校的毕业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应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 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应聘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以2024年1月为截止期计算)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4. 年龄要求:30周岁(含)及以下以1993年1月以后出生为计算口径,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享有国家法定福利待遇。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按资格初审、确认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等程序进行。

(一)线上报名

1. 线上报名(即日起至2024年2月1日17:30)。招聘公告在泉州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quanzhou.gov.cn/)、泉州水务集团官网(www.qzwater.cn)和集团微信公众号(泉州水务)上发布,应聘者可登录水务集团报名网址,进行注册、填写信息、上传资料,等待资格审核。应聘者在同一考试批次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应聘者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报名系统将于2月1日17:30关闭。

2. 免初试申请。应聘者符合考试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且符合免初试条件的,可根据意愿申请免试。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符合条件但不提出申请,或提出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免试条件者,仍需参加初试环节。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2月1日18:00,集团负责组织招聘企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应聘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信息填写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对进入复试、体检、考察阶段的应聘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其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再次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按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经资格审查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经集团党委研究降比例开考。

(三)确认参加考试

初审通过者应于2月2日至2月3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确认后安排考试,未确认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若因不可控因素,确认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招聘平台公告)

(四)准考证下载及打印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应聘者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五、考试办法
         此次招聘考核包括初试、复试环节。
         1.初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低于50分者不予进入复试环节。采取“考核面试招聘”的岗位不进行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若采取“考核面试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超过1:6的则组织进行初试,具体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主要采用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测试、半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形式等信息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名额,由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复试人选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复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选。复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若参加复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时,则复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以上,视为成绩合格。若同岗位应聘者成绩均低于70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有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则直接增加复试名额,且该岗位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总成绩,岗位最终成绩均以复试成绩为准(即复试成绩占最终总成绩100%)。若符合免试条件人员未按时到场参加面试,岗位最终成绩计算规则=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3.总成绩计算规则。成绩为百分制,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权重进行加和,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核面试岗位”若未增设初试,则岗位总成绩均已面试成绩为准(即面试成绩占最终总成绩100%)。
         六、社调、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社会背景调查
       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1:1确定初步拟聘用人员进行社会背景调查。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取复试成绩较高者,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取初试成绩排名较高者,若最终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并列,将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及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社会背景调查方式包括查阅个人档案、开具相关审核证明、赴原单位考察了解等,主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征信失信等情况。
       从资格初审至社会调查环节(截止确定拟录用人选前),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招聘要求提供相应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形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报经招聘企业审批。
         (二)体检
       若社会调查结果符合任职要求,将通知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体检是否合格以医院出具的为准。对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女性拟聘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三)公示和聘用
       社调、体检合格者可确定为公示对象,在集团微信公众号或招聘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公示对象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14天内报到,若在发出聘用通知后未能及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的,将计入我集团诚信档案3年。如有特殊情形暂时无法入职的,经用人单位批准,可延期报到。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具有以下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不诚信行为的,记入水务集团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参加集团相关招聘考试:
        1. 已确认参加复试却在复试当天临时弃考的;
        2. 在社调、体检及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
         3. 用人单位发出聘用通知后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
       (二)人员递补
      在复试、社会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缺额时,由集团党委研究决定是否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新录用人员在入职2个月内(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离职或放弃录用资格时,由集团党委研究决定是否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递补人员需执行社会调查及之后的招聘环节,递补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放弃将不再进行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泉州水务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招聘单位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有关招聘岗位事项来电咨询,各招聘岗位具体咨询电话详见《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招聘流程及报名系统技术问题,可咨询水务集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595-22289878)或通过招聘平台信箱(页面浮窗)进行反映。
       (五)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所提供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六)公开招聘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特别提醒:关于本次招聘的一切信息均以泉州水务集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集团从未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的各种培训机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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