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编制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聘用制文员6名,男女不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9年8月9日后出生);
4.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退伍军人及警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聘用制驾驶员1名,男女不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1979年8月9日后出生);
3.驾驶技术好,持有B1等级及以上驾驶证,且有实际驾龄5年以上,驾驶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4.具有3年以上专职驾驶员岗位经历优先;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色盲。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至2024年8月9日17时30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gxfyzgk@163.com),或直接到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赣县区双龙大道16号法院办公楼八楼)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寸2张及电子版照片。
4.资格审查: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成绩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
(二)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2.笔试、面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比例分别按40%,40%,20%折算计入总成绩。
3.笔试、面试、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地点在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其中聘用制驾驶员岗位体检按照《重点车辆驾驶人体检必检项目建议清单(2024年版)》执行(体检费用由本院承担)。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本人与家庭主要成员现实表现、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是否有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等情况。
(四)聘用
政审合格的考生,经院党组研究确定工作岗位。试用期1个月。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2.报名咨询电话: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797-4449868。
3.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