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为加强我县治安管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警务辅助人员,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限男性,限麻阳苗族自治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法律、中文专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费用自理)、政审、择优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通过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麻阳警务动态”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报考时间:2024年9月24日09:00至9月26日17:30止。本人持户口册、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个人征信报告1份、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到麻阳县公安局办公楼203室报名,填写《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地点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办公楼203室。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后月福利待遇按《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暂行办法》执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养老、工伤、失业、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免费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定期组织健康检查。
五、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4、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5、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本次招聘政策由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0745-5830180
13237456396(唐)
(仅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