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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九原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3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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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5: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充实九原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力量,优化九原区年轻干部来源、改善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九原区结合区情和各单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际需求,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39名,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引进人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条件:①“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高校毕业生;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需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高校毕业生;③海外留学人员需为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8月底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高校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人员如实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资料。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资格审查时不能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下需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由专家组认定或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后经九原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5.年龄要求: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6.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及考察、会议研究和公示、办理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包融头条、包头日报、九原区人民政府官网、九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九原区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由九原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取赴有关地区高校线下宣传与线上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10月15日上午8:30至10月31日下午17:30.

2.校园招聘线下宣传:九原区组织安排工作人员赴有关地区的高校进行校园引才宣传活动,请随时关注各相关地区院校网站通知,应聘人员可现场填写报名表,同步网络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3.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www.gongzhao.net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4)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5)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读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九原区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打印在A4纸正反面,本人签字后上传)。

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入学起至今的所有经历,写明上学期间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7)《九原区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要求本人签字后上传)。

(三)资格审查

由九原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本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入面试测评环节。报考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经九原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适当调整引进人才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以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开展。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不予审核通过。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等,一律取消面试测评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时,九原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复核,并反馈复核结果。

(四)面试测评

面试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九原区委员会党校(九原区行政学校、九原区社会主义学校)相关岗位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比例为试讲60%、结构化面试40%;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以线下现场的形式组织实施,面试组考官构成为7人,本单位考官不超过面试组人数的1/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将划定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在面试测评前增加笔试环节。面试全程录像、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测评成绩在九原区人民政府官网、九原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成立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得低于最低成绩,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六)会议研究和公示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九原区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在九原区人民政府官网、九原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聘用

1.公示无异议,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需在报到时携带资格审查环节提供的岗位要求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核验发现资格材料出现造假等影响录用的情形,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九原区以外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九原区以外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未尽事宜由九原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472-6939205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九原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

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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