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2名(限男性),均为勤务岗,全部安排到基层一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满18周岁(2006年10月1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94年10月1日后出生)以下;
5.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6.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双侧矫正视力须达到4.8以上;
7.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被省、市、县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福公安、安福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406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含二维码);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填写打印《安福县公安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测试项目: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总分为100分。测试项目为1000米(40%)、立定跳远(占30%)、10米×4往返跑(占30%)。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达不到1:1.5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计算。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2〕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规定》执行,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再次审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安福公安、安福交警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完善入职材料,办理上岗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进行集中培训,试用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聘用管理及薪资待遇
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由安福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薪资收入每年4万元左右(含基本保险个人部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工资增长机制。
附件:安福县公安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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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