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结合工作实际,长白山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人员。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
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辅警20人,全部为男性。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留置场所相关辅助工作。勤务模式根据任务进行安排,需轮值夜班,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6年10月29日至198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4.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无专业限制;
5.愿意从事留置看护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身体、心理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看护辅警,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http://www.changbaishan.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长白山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需要下载填写《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1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6个月)彩色免冠二寸照片2张;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试人员应以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错报姓名、身份证号、学历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5.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名现场领取《2024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招聘留置看护辅警体能测评表》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本次招聘体能测评共三项: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项目
| 标准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3.考生需持《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鞋底不得有金属钉、胶钉或塑料钉)、饮用水等物品。考生需全部通过三项测评方为合格。
4.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对自身身体素质进行考量,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评,按照放弃应聘资格处理;因身体情况等个人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笔试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内容。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不设及格线。
2.笔试科目为《法律知识与通用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线。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笔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具有优先招聘情形多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
3.体检标准:体检由长白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七)公示
经过笔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长白山管委会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培训上岗。受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为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长白山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5.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6.本次招聘工作由长白山管委会纪检监察工委、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33-5510105(长白山公安局政治部)
长白山公安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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