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在校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各招聘单位详情请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hlj.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2月1日(含)至2006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1日(含)至2006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hlj.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邮箱为srstzpjf@126.com。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8时至12月6日18时。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近期蓝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已获得各阶段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在读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附件3)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岗位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材料名称格式:招聘单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例如:“黑龙江技师学院+10101+王**”。
4.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计划表》,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
(三)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者反馈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及时说明理由、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或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现场资格确认
1.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确认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须一致,应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原件返还本人;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
(五)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491号)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面试结束现场发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
1.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同时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如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监督举报电话:0451-87130578.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