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截止日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或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者、双河市户籍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好的沟通协调、工作执行能力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薪资待遇每月4300元(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有意者请投简历至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具体面试事宜电话通知。
邮箱:839706601@qq.com
咨询电话:0909-6665019
工作地址:双河市迎宾路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