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长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3名,现将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男性勤务辅警12名(其中特殊岗位1名);女性文职辅警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漳州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需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至2003年3月30日以前出生);
4.男性勤务辅警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文职辅警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6.男性身高170cm以上;退役军人168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8、应聘特殊岗位的还应持有B1以上资格驾驶证,年龄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9、应聘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1年3月1日前取得,应聘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含配偶)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和党纪政纪处分的;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招聘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表及政审表在报名现场领取。
(一)发布信息
招聘有关通知、信息发布在“长泰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长泰县公安局办公楼二楼巡特警反恐大队会议室;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18960003686
(三)招聘流程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2)现场填写完整、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长泰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3)应聘者本人现场填写的、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长泰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政审表》1份,正面由应聘者本人填写,反面无需填写(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应聘者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资格审核:长泰县公安局政工室对应聘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根据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将电话告知应聘者。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应聘者对基本政治常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的知悉情况,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
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长跑,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计算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女性文职辅警考核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
4.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人选根据应聘者笔试、体能测试成绩相加,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出现最后一个招聘名额名次并列的,一并纳入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5.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长泰县公安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必要时根据最终综合成绩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结果由长泰县公安局通知。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议,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长泰县公安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自理。
6.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政审及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政审、体检及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递补。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年薪约5.5万元(含五险一金、意外险、年度体检费及年终各种奖金),因个人的基本条件、工作岗位及工作绩效考评不同而略有差异。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分配至工作单位。试用期三个月(含岗前业务培训,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长泰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长泰县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方案由长泰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长泰县公安局
2021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