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桃江县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数量
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共40个职位计划引进76人,详见《桃江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见附件1)。其中县人民医院职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职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报名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硕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有专业限制的职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详见附件1)。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3、本科须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到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县人民医院职位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本科生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本科生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4、具备人才引进职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如果不符合,但是本科学历、专业、学位符合,可以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6、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人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2021年4月19日上午8:00- 4月21日下午5:30,应聘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桃江县2021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贴电子照片)(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桃江县委组织部人才组,联系邮箱:65224596@qq.com。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咨询电话:0737-8218160。
2、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委组织部7103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一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桃江县2021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贴照片)(附件2)纸质版;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领取准考证当天可暂不提供,待取得后提交县委人才组审核,最迟不得超过2021年7月31日。
④岗位规定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2寸照片3张。
(二)笔试
综合管理职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一本或研究生的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的(不含1:5),组织开展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纳入综合成绩,报名人数未超过1:5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二本的职位,组织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面试各按50%的比例折算纳入综合成绩。具体笔试时间和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不设定开考比例,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引进人数的,考生成绩不低于70分才能进入后续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和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由桃江县人才办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专业审查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五)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专业需求和面试成绩,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结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进行一次复检。
(六)考察
通过调查、查阅档案、集中面谈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福利待遇
引进人才享受与所在单位其他在职干部职工同等待遇。并按《桃江县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生活补贴、住房补贴、随迁随调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递补一次。
2、综合管理、财会、计算机、文秘、土建等未明确具体单位的职位,体检合格后,由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选择单位,再按后续程序进行考察和公示。
3、聘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的)或不按时到单位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桃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国辉;联系电话: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人才组0737-8218160,15274718032。
中共桃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