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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永济市招聘文物保护单人才2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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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3 18: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市文物保护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文物保护专业人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3名,其中全额编制23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文物保护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具有文物保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运城市(含各区、市、县)范围内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文物保护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报名手续必须本人办理,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已在人才市场保管的,档案中必须有报到证,提交本年度档案保管合同或本年度有关档案保管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文物保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须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现场照相,提前在网上下载并正反面打印《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文物保护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文物保护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填写一份,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一切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盖章。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早8:00至2021年4月17日下午6:00,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4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永济市博物馆历史文化展三楼会议室(舜都大道人民剧院)

  3.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超1:5的,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如仍相同时,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笔试时长为120分钟。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

  《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共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协调组织、解决问题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考官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

  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公示期为3天,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对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七)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时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时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报考人员,直接劝离。有中高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59-8023781(市公开招聘文物保护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组办公室)

  0359-8023294(市文物保护中心)

  0359-8022238(市蒲州故城文物保护所)

  0359-6333699(市博物馆)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相应单位进行咨询。

  监督电话:0359-6337004(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文物保护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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