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人需求,我园拟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违纪、犯罪、吸毒记录。 2.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年龄40周岁及下。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岗位设置和相关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有关资质 | 1 | 教师、保育员 | 数名 | 专科及以上 | 教育类(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美术教育等) | 有《教师资格证》 | 2 | 厨师、厨工 | 5名 | 中专(高中)及以上 | / | 有《厨师证》或有烹饪特长者优先 |
三、招聘程序和相关待遇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止。 2.报名要求: ①填写报名表《德宏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②证件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育婴员资格证、厨师证等)获奖证书等; ③资料上传:应聘者将《德宏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招聘报名表》(附件)及证件扫描件发送至德宏州幼儿园招聘办邮箱353868724@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应聘岗位。 (二)初试 对应聘人员所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初试名单,初试可采用电话访谈或网络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初试情况确定复试人选。 (三)复试 组织进入复试人选进行现场面试,面试内容含自我介绍、试讲(现场演示)、个人才艺、现场交流等,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招待岗人员。 (四)待岗(岗前培训和见习实习) 拟招待岗人员按通知时间到定点医疗机构(芒市疾控中心)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者幼儿园安排待岗期岗前培训和见习实习,待岗期享受500元/月生活补助。 (五)试用 待岗期岗前培训和见习实习合格者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学期。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聘用 试用期满,所在部门根据本人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签订《德宏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按我园有关管理规定享受结构工资和福利待遇(体检、保险等)。 咨询电话:邵老师 15887553875 附件:德宏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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