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中共沧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基层空编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通知》(沧人社字【2020】97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充实我市基层空编事业单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乡镇中小学教师16名,乡镇政府工作人员4名,详见《黄骅市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服务地为黄骅市,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涉及支教和支农、扶贫人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含试用期人员);
2、曾参加黄骅市“三支一扶”计划,自沧人社字[2020]97号文件出台(2020年7月22日)后,在编在职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刑事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笔试、考察以及选岗时须佩戴口罩、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测温正常,方能进入现场。
(一)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分岗位现场报名方式。支教人员只能报考教育局所属乡镇中小学岗位,支农、扶贫人员只能报考乡(镇)政府所属工作机构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培训中心(219室)。
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6、《黄骅市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名表》(附件2)一份,自行填写并制式打印。
7、《承诺书》一份,由本人现场签字并按手印。
报考乡镇中小学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参加此次招聘考试,聘用后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1年期限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期限内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调整到其他岗位。
特别提醒:完成现场报名的考生,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培训中心(21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咨询电话:0317—5263359、5263282。
(二)考试
考试方式:通过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形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报考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类公共知识》;报考乡(镇)政府所属工作机构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查询笔试成绩。
2、考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报考人员所在支扶单位考察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四项指标分别测评打分,每项各占25分,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支扶单位对考核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并与打分情况一并上报人社局事业科。
(三)总成绩合成及合格分数线
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考核成绩*50%
合格分数线: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总成绩于5月25日左右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素质、道德表现、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岗位选择
报考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岗。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服务期年限长短、全日制学历高低、后取学历高低来进行排名,然后选岗。若仍不能区分,由考生通过抽签形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选岗参照《黄骅市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全额事业编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它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笔试、考核、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以后不再安置。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黄骅市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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