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我区城市管理人员数量的不足,进一步美化市容环境,加快城市管理规划,经区政府同意,现为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突出对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核,采取面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协助城市管理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和职业道德。应聘者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9日至2003年5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优先录用
复员退伍军人、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在年龄上给予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其他情况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井陉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电子学历认证表(学信网打印,学信网无学历信息的提供最高学历学籍)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3张,符合优先录取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1日
3.报名地点: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204房间
4.报名联系方式:0311-82080017
(三)资格审查
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队列素质等。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招聘工作。
(五)政治考察
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对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从高到低排序,男性前5名、女性前5名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面试成绩递补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低于岗位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政治考察环节。
(六)体检
对政治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相关职业要求的,取消招聘资格,按面试成绩递补人选。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福利待遇
参照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标准,工资2647.16元/人/月(包含单位养老486.73元、医疗429.17元、工伤18.25元,个人养老243.36元、医疗95.37元,管理费33.33元),意外伤害保险160元/人/年。
六、具体要求
(一)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前一律扫描“河北健康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面试环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四)请考生在进行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考察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五)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核实,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311-82080017
井陉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井陉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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