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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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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9 11: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快解决我区就业困难大学生的就业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丶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双向选择。

二、岗位信息

盐湖区委组织部 5名

三、招聘对象

2016年至2021年毕业且具有盐湖区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三)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高校毕业生。

五、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3日

(二)报名地点:盐湖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1113室(解放路369号)。

(三)报名材料: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以及报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零就业家庭承诺书》、所有家庭成员失业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六、岗位性质

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报区人社局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七、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运城市盐湖区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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