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拟招聘见习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2020届、2021届离校未就业且从未缴纳过单位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均需为首次申请参加就业见习人员。
二、见习时间和待遇
1.见习时间:3-12个月。
2.见习待遇:见习期间提供每人每月3000元工资以及为见习青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电脑操作熟练;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请将所需材料以jpg格式图片发送至电子邮箱542498372@qq.com。所需材料:《山亭镇人民政府见习岗位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2寸证件照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2、现场报名:携带《山亭镇人民政府见习岗位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2寸证件照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山亭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所报名。
3、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30日
(二)聘用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我镇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择优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面试时要如实提交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22958287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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