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工作实际,晋安区人社局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负责开展各项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社会保障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薪酬待遇
1. 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3317元/月。
2.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薪酬标准相同。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晋安区人社局在晋安区政府网站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广泛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7月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1日(周一)至7月5日(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室(晋安区岳峰镇福新中路70号)
报名时,请考生本人现场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供资格审核:
(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或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面和本人姓名页面复印件一式三份;
(3)高校毕业证书和学信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4)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报名人员应提前做好就业困难、零就业家庭等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由晋安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经审核后,晋安区人社局根据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情况,组织面试,具体安排考场及相关考务工作。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公示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安区政府网站和就业困难人员户籍所在社区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上报市人社局,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聘用及备案
1.晋安区人社局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委托其依规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材料报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市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市劳动就业中心备案。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jaq.fuzhou.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考务咨询电话:晋安区人社局0591-83646163。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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