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社区工作者暂行办法》,经研究,我区决定开展面向我区辖区范围内在岗在职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共计划聘用2名(详见附件1)。根据闽人发﹝2006﹞10号、11号、榕人综〔2011〕10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面向对象和条件要求
1、面向对象
仓山区范围内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班子中的专职成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成员),以及福州市或仓山区组织、民政部门统一招聘的在仓山区下属社区专职从事基层党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
2、条件要求
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下简称“社区主干”〕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任职期间个人或社区集体获得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含区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或受设区市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或个人被推选为区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现任社区主干,且累计任职5年以上。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社区党组织下设的下级党组织书记不列入招考范围。
(5)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至2003年7月)。对条件特别艰苦、环境特别复杂、贡献特别突出或长期在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7月至2003年7月)。
社区主干以外的其他社区“两委”成员、以及组织、民政部门统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群众公认。任职期间个人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含市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或受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或个人被推选为市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现任社区工作者,且累计任职5年以上。
(5)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取得中级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6)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至2003年7月)。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
5、任职期间本社区受到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并在处理影响期内的。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仓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考生可登录仓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angshan.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
(五)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岗位要求的学历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21年7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龄的认定均以2021年7月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报名
报考者可登录仓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angshan.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报考的资格条件,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可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仓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于2021年7月26日—30日,向任职所在镇(街)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学历、任职文件(当选证书)、表彰或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镇(街)党工委公章(一式三份),缴交3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红底(或蓝底)彩照(附电子版:JPG格式,400*500像素,50K以内,文档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csrs1234@163.com。
(二)推荐
镇(街)党(工)委审核后,根据综合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推荐报考对象,于8月2日前报送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初核,初核后再报送区人社局审核。
(三)社区主干加分
区委组织部对任职期间获得地厅级、省部级、国家级表彰或被推选为设区市、省、全国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报考对象进行加分,根据《社区主干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办法》(附件3),分别按4分、6分、10分标准进行加分。受多次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多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或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奖励证书及相关证件须于2021年7月26日之前取得。
(四)审核
区人社局对推荐报考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卫健、政法、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意见。审核合格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在本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报名人选。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区人社局统一打印,并发放到每位报名人选。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本次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9月4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报名人选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成绩查询。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与笔试卷面成绩相加,形成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区人社局统一划定,具体笔试合格线及成绩发布时间将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angshan.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上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核。面试前,区人社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核对面试人选报名申请表及其身份证、学历、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和任期内获得的表彰或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通过之后,将面试人选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angshan.gov.cn/)、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网站公示3天,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职位、姓名、准考证号、笔试卷面成绩、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笔试成绩和排名。区人社局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到面试人选。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区人社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若实际面试人数已达到考录名额1︰3比例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
3、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三)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5:5折算为综合成绩。对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并列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卷面成绩排列;若笔试卷面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人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察资格。人选放弃考察资格、考察时发现人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若实际体检、考察人数已达到考录名额1︰1比例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公示
区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网站、街道、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所在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者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向区人社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1—83503313,监督电话:0591—83428116。
(三)仓山区政府网和福建考试报名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报考者应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时间若有变化,以区人社局通知为准。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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