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期门诊引导员应聘人数不足,特对此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门诊引导员15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辅助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转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人才网首页(https://www.czrc.com.cn/)、常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邮箱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网上邮箱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21年7月29日16:00前将《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医疗辅助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xly3021@qq.com,邮件标题必须注明“应聘常州一院医疗辅助工作人员+(岗位)+(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用上机测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上机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审核时间:待定。
2.审核地点: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钟楼区北直街35号2楼201会议室)。
3.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则须学校提供学籍证明和就读专业证明(盖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上机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简章发布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统一实行人才派遣制,由指定的人才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1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其待遇及管理按照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五险。
八、咨询与监督
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0519—68870798
监督举报电话:0519—89607805
九、本简章由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