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独立学院转设要求和山西省高等教育“三个调整优化”战略部署。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拟转设为省属理工类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转设后的学院将成为一所以理工类学科为主,突出电子信息类学科特色,涵盖工、理、管、文、艺等五个学科门类的普通本科高校。为快速充实教师队伍中坚力量,加速特色和优势学科专业建设,引领带动教师队伍整体实力的全面提升,实现新学院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1年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转设筹备处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27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可投递至山西师范大学现代学院转设筹备处电子邮箱(wlxyrlzyb@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转设筹备处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学术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就业推荐表等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组,对应聘者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科研成果及文章收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情况、学术荣誉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方式
学院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学院根据招聘考核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转设筹备处
联 系 人:吕老师、段老师
咨询电话:0357-301160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转设筹备处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3.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转设筹备处各学院及专业设置.xls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转设筹备处
2021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