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县2021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我县2021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名(教师70名,乡镇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永清县2021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应聘人员可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和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qing.gov.cn)查询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要求:为应对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择业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
http://47.93.208.246:8888/login/1d6a6d2d9ca70e45(技术电话:0311-86661739)
备注:请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
2.报名时间:8月2日9:00至8月6日17:00。
3.审核时间:8月2日9:00至8月6日18:00。
4.缴费时间:8月2日9:00至8月6日23:59。
5.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注册。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6)请考生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和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支持微信扫码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9月1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qxsydwzp@126.com,并致电0316-6696963。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考试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8月23日至25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考生须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报考乡镇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地点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地点可于9月2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学位证;
(4)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或存档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5)列入国家和省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7)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2.打印《面试通知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9月1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方法:
(1)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
(2)乡镇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面试,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缺少证件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计算考试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考察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村官”或“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若再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六、考察
9月16日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考察时间:9月17日—9月24日。
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体检
9月26日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县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教师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学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教师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6-6696963
永清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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