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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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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3 17: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是经莆田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12年12月31日揭牌成立,由共青团莆田市委主管、莆田市民政局登记的非营利性、专业化青少年事务服务机构。中心按照“政府主导、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各方参与”的运作思路,整合共享团内资源和社会资源为基础,为全市青少年提供专业服务。先后承接中央财政、民政部、团中央、省财政、团省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团委等各类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工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

(一)中心副主任(1名)

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处理机构事务;

2、主任交代事务的实施、跟进。

3、中心战略规划的实施。

(二)服务部部长(1名)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部门日常工作管理;

2、负责相关事务的跨部门协调;

3、部门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

4、配合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三)服务部副部长(2名)

岗位职责:

1、协助部长进行部门日常工作管理;

2、协助部长进行内部统筹,跨部门协调;

3、协助部长进行部门团队建设;

4、配合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四)项目主管(5名)

岗位职责:

1、所负责项目的管理及统筹,项目实施;

2、项目内人员团队建设;

3、项目日常工作事务管理;

4、除指定外,承担项目购买方默认对接人责任。

5、配合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五)社工(5名)

岗位职责:

1、项目的策划与实施;

2、保证项目信息报送的准确、及时和顺畅;

3、配合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二、任职要求:

1、诚实守信、热爱社会公益事业,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社区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4、党员,有社工、志愿服务经历、活动组织策划或文案撰写经验者优先考虑;

5、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和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薪酬福利:

1、被录用的社工与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为被录用的专职社工免费提供各类学习、交流、培训和课题研究的机会。

2、福利待遇:我中心的薪酬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年终奖+其他补助。

周末双休,每天上班7小时制,享有年假、婚假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见习社工(5名)

岗位职责:

1、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专业社工服务项目;

2、协助完成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0和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3、未缴纳过社会保险;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社工、心理、法学等相关专业或有学院社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薪资待遇:

1、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工资(2800元/月),并为见习社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半年后,表现良好者,可根据双方意愿签定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

五、应聘流程

包括:报名、筛选、笔试、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现就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进行简要介绍,其他环节视具体情况而定。

1、报名时间:2021.7.30-2021.8.31

2、应聘方式:

①可现场报名或将应聘资料直接邮寄到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

②网络报名:

发送个人简历至2405117027@qq.com。

3、地址: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莆田市城厢区兴安路429号莆田县民政大楼3楼),联系电话:0594-228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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