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华蓥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人数共27名,其中科通技术岗位1名,会计岗位3名,特警岗位11名,其他岗位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之间出生),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符合报考单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明显生理缺陷及不合适从事公安工作疾病。
(二)岗位条件
1.应聘科通技术岗位的人员身高不得低于168厘米(优秀的可适当放宽),限男性,年龄放宽至35周岁,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通信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等相关专业),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科通相关工作经验。
2.应聘会计岗位的人员,男女不限,年龄放宽至35周岁,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会计类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会计专业资格(初级)以上的职称证,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3.应聘特警岗位的人员身高不得低于168厘米,限男性,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应在入职后一个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4.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身高不得低于168厘米(优秀的可适当放宽),限男性,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三)禁止条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最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华蓥市公安局政治处202办公室(广华大道一段285号),联系电话:0826-4863426;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并如实填写华蓥市公安局临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竟聘资格。
(二)考试程序
1.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
2.应聘科通技术岗位的实际操作、体能、面试分别按50%、20%、30%计入总成绩。
3.应聘会计岗位的实际操作、面试分别按60%、40%计入总成绩。
4.应聘特警岗位的人员笔试、体能、面试分别按30%、40%、30%计入总成绩。
5.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体能、面试分别按40%、30%、30%计入总成绩。
6.心理测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7.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实践工作能力、专业知识等。
8.笔试内容:以公安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为主。
9.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步、4×10往返跑。
10.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确定招聘对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对象并进行政审考察,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和调剂。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华蓥市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有关待遇
(一)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华蓥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年薪酬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科通技术及会计岗根据技术水平发放相应补贴)。
(二)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华蓥市公安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826-4863423。
华蓥市公安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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