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盐城市相关文件精神,经市财政局、人社局会商,现决定面向我市残疾人公开招聘一批基层残疾人管理服务人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人员主要协助各镇(区、场)残疾人专职委员服务本地残疾人,从事残疾人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本次共招聘21人。
序号
| 岗位
| 招聘数量
| 序号
| 岗位
| 招聘数量
| 1
| 东台镇残联
| 1
| 11
| 南沈灶镇残联
| 1
| 2
| 安丰镇残联
| 1
| 12
| 唐洋镇残联
| 1
| 3
| 五烈镇残联
| 1
| 13
| 新街镇残联
| 1
| 4
| 头灶镇残联
| 1
| 14
| 许河镇残联
| 1
| 5
| 溱东镇残联
| 1
| 15
| 西溪景区残联
| 1
| 6
| 时堰镇残联
| 1
| 16
| 开发区残联
| 1
| 7
| 梁垛镇残联
| 1
| 17
| 高新区残联
| 1
| 8
| 富安镇残联
| 1
| 18
| 弶港农场残联
| 1
| 9
| 弶港镇残联
| 1
| 19
| 新曹农场残联
| 1
| 10
| 三仓镇残联
| 1
| 20
| 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
| 2
|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服从安排;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50周岁(1971年8月31日——2003年8月31日),具有东台市户籍,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4级残疾人;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简单操作电脑,身体状况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4.目前处于未就业状态(无在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接受市、镇(区、场)共同考核与管理。
四、招聘办法、服务年限及待遇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主要考察阅读理解政策的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身体状况能否履行岗位职责与沟通表达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用人选。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2,不足开考比例的采用面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每名考生可报考两个志愿岗位(分别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已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第二志愿岗位的排序及录取。
2.本次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通过、体检合格后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为3年,签订劳动合同(此公益性岗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建立人员档案,并缴纳五险。
3.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扣除社保个人应承担部分)。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6-23日。
2.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残疾人证、学历证书、2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东台市残联二楼办公室。
4.咨询电话:0515-85331089156651629061385102007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点、下午2:30-6点)。
东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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