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州湾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经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批准,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派遣到通州湾示范区税务局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税收征管协作工作人员3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核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诚实谨慎,能吃苦耐劳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大专及以上学历,税收、经济和财会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能熟练操作办公室软件。有从事税务、财务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该工作
1、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适合从事税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8月18日-8月25日。(周六周日除外)
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政务分中心二期一楼西侧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81687081
2、报名须知
由本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将取消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逐一审核,经审核不具备招聘资格人员,取消参与招聘的资格。
4、面试、体检及政审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人际沟通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政审。体检由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或因其它因素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及待遇
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示范区税务局。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聘用人员参照通州湾示范区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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