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新乐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新乐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由新乐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
招聘岗位:计算机岗位5名;文秘岗位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新乐市户籍或生源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8月16日至2003年8月16日出生人员);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5.能够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二)招聘对象其他条件
1.计算机岗位招聘专业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信息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网络通信、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
2.文秘岗位招聘不限专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按照有关规定,具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的时间、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法一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 8月16日---8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处。
联系电话:88587957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新乐市招聘劳动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打印一份,表样见附件1);
5.报名、考务费100元。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于8月23日统一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不能到场的可以家属负责代领,代领时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笔试
新乐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笔试考试。
笔试日期为8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和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3日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8月25日下午15:00在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三)面试
面试由新乐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面试考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出现并列时,计算机岗位有计算机工作经验者优先,文秘岗位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其次是军人子女及烈士子女、学历高者。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对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则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 待遇及说明
按照新政函【2018】31号《新乐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聘用人员基础工资全市执行统一标准,按不低于同期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派遣机构依法为劳动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
本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签订一年用工合同,一年后自动解除,不再续签。
附件1:新乐市招聘劳动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乐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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