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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建邺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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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30 17: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区垃圾分类和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建邺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分类管理督导员、数字城管坐席员和城管协管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垃圾分类管理督导员3名,数字城管坐席员2名,城管协管员5名。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

3、身体健康、无纹身、口齿清晰、仪表大方,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需经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1、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将岗位报名所需材料投寄至邮箱1842701686@qq.com,详见报名要求:

(1)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

(2)须如实提交报名表(附件二、三、四)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2、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为百分制,占总成绩40%。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笔试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附件五:个人健康承诺书,并于笔试当天自行携带前往考场)。

3、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的面试试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录取的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5、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

7、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区垃圾分类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由建邺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所与其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正式聘用后薪酬按区相关文件执行。

五、报名程序和方法

1、招聘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jy.gov.cn)查询。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9:00—9月5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接受报名之日至2021年9月5日16:00,9月5日17:00前未收到短信平台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的报名人员,请于9月6日(9:00-12:00,14:00-17:00)自行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咨询电话:025-87778934 025-87778078

六、纪律与监督

1、凡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取得资格后(指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岗前培训等资格)无故放弃,一律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在招考过程中,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和14天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 和14天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对拒绝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不能提供“苏康码”和14天行程卡绿码核验信息、拒绝说明14天内有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聘人员,取消相应资格。

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25-87778203。






建邺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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