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62年,是重庆市政府举办、市商务委与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和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现有大学城和南岸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90余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教职工700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35%、硕士博士研究生占75%、“双师素质”占82%、海外留学经历占10%,有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烹饪大师、行业领军人物等40余名。面向全国10余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学生15000余人。
学校对接国家战略和重庆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了独具特色和优势的电子商务、烹饪工艺与营养、信息技术、财会金融、工商管理、出版传媒六大专业群,目前有40个招生专业,是世界技能大赛烘焙和西餐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商贸人才培训基地、重庆餐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印刷包装职业培训基地。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共建中科重庆大数据技术应用研究院,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商务经济研究院、重庆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重庆烹饪技术科普基地等平台。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重庆商社集团、重庆外贸集团等企业共建开放性技能实训平台80余个。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余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承担南非政府公派留学生项目、重庆市长奖学金丝路项目等。历届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毕业生对学校满意度均达96%以上,录取分数线、新生报到率均位居重庆市高职高专前列。
新时期,学校秉承“商行天下,学润德才”的校训,坚持“行诚信正道,育商务英才”的办学理念,大力推进“三步走”战略,大力创建“双高”学校,朝着国内具有引领作用、文理兼备的高水平应用型商务类高等院校目标不懈奋进。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计划通过编外聘用的方式招聘工作人员55名,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国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工作单位的,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高等职业教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心条件。
4.须符合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如“35周岁以下”包含35周岁,指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
六、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详细阅读《重庆商务职业2021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按照要求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cqswxyzp@126.com,(电子邮件请以“编外聘用+应聘岗位序号+岗位+姓名”形式命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14日。
(二)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报名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在2021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予以回复确认,请考生随时关注电子邮件,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swxy.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体检前将对考生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如有发现资料缺失、弄虚作假等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学校官网通知及准考证记载为准。
(一)专任教师岗位
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包括试讲和专业问答(实操),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专业问答为5分钟。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综合面试(分值100分)。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环境适应、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其缺额不予递补。
(二)行政岗位
采取考试招聘的方式进行,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综合面试(分值100)。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环境适应、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其缺额不予递补。
(三)总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行政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参考,不纳入总成绩。专任教师岗、行政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一次性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总成绩、聘用岗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要求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swxy.cn)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考核、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被取消资格。
(三)考务咨询电话:王老师:023-61691068,报名邮箱:cqswxyzp@126.com。本简章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授权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
附件4: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编外聘用报名所需材料
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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