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人员岗位计划》(附表1)。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2020届毕业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现役军人;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 www.tjtcm.cn) “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初审环节工作量较大,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恕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 (四)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采取面谈、答辩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由院领导、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五)体检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期内科室主任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1.不具备岗位工作能力;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医院要求的时间报到,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监督电话:022-27986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