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通知》(唐人社字〔2021〕10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在全县开发30个基层临时公益性岗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迁西县户籍,已在迁西县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至13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大厅6号窗口。咨询电话:5685139。
(二)现场报名所需资料。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填写《迁西县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彩色、正面小2寸照片(艺术照除外),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等原件及2份复印件。报名同时办理就业创业证。本人要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资格审核。依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核查登记的本人就业情况,结合高校毕业生申请和公共服务机构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核。优先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残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对相关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约500元)由本人负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聘用环节,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迁西县人力资源市场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以上各环节,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最长2年,服务期满自动退出。服务期间按照不低于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目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同时按规定为相关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日常考核、管理等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五、本公告由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报名时需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出示“河北健康码”。
附件:迁西县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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