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福州市长乐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协助工作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四)以上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认定时间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相关证书及证明于资格复核时提供。
(五)报名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报名地点: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长乐生态环境局四楼416室。
4、报名材料:
(1)现场领取或自行下载填写《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
报考人员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综合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前3天下午17:00。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最终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如果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人,直接全部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名决定最终录取名单。
四、体检
招聘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前3名的报考对象,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fzcl.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
2、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延迟转正或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考试结束6个月内个人原因辞聘而产生的空缺名额,可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再次确定递补人选,另行组织体检和考察。
3、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对象为编外工作人员,不予正式入编。聘用后工资福利参照机关其他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水平执行,按每月2600元标准发放,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另加其他福利待遇。
七、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参加资格复核及笔试面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及面试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动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八、其他事项
1、报考岗位要求为“普通全日制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本次考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面试辅导班。
3、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九、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招聘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91-28830073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
|